关于机房改造采购项目第二包更正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由我公司组织的机房改造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196912)项目,现对本项目第二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二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为: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开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二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③具有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智能化设计二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④本项工程所采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现更正为: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开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③本项工程所采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另单独提供原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提交,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格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2月6日